企业增值税全场景会计核算精讲之特殊业务Ⅱ
课程介绍:
增值税核算贯穿企业经营全周期,但视同销售、差额征税、留抵退税等特殊业务处理易错率高,80%财务人员靠“经验摸索”踩坑!金税四期监管升级,企业税务合规要求严苛,精通增值税会计实务成为财务人升职加薪的核心竞争力。
本系列课程聚焦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全场景账务处理,以“政策解读+实战案例”双重维度,系统拆解差额征税、加计抵减等、留抵退税高风险业务,帮助财务人员快速掌握合规核算方法,精准规避税务盲区,从基础核算升级为风控型会计,为企业筑牢税务安全屏障。
本次课程为系列课程的第三节课,继续讲解企业特殊业务中的增值税会计核算问题。
讲师介绍:
高 老 师
省级稽查人才库成员
原某省稽查局审理科科长、检查科科长
高老师是省级稽查人才库、纳税评估人才库和反避税专家小组成员;历任稽查局审理科科长、检查科科长,纳税评估分局分局长;曾荣获“全省国税系统税务稽查能手”和“全省国税系统征管领军人才”等称号。同时,她是《每日税讯》特约专家、特约栏目撰稿人。高璟老师熟悉税务稽查方法,了解纳税评估流程,掌握企业涉税核算需求,为学员提供极其实用的涉税工作指导。 授课风格严谨认真、思路透彻清晰、案例旁征博引、课程饱满充实。
模块介绍:
模块一:增值税优惠的会计核算
本章节主要介绍了多种税收减免方式,包括加计抵减、留抵退税及小规模纳税人免税等。
模块二:出口退税的会计核算
本章节主要介绍了科目和流程的应用等。
模块一:增值税优惠的会计核算
一、增值税加计抵减的政策运用
• 增值税的加计抵减政策主要适用于特定行业,如先进制造业、集成电路企业以及生产销售先进工业母机主机的企业。根据政策规定,这些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可以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一定比例来抵减应纳增值税额。
• 政策运用
1. 先进制造业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先进制造业企业可以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来抵减应纳增值税额。
2. 集成电路企业:在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中享有特殊的待遇。根据政策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集成电路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来抵减应纳增值税额。这意味着,集成电路企业可以享受比一般企业更高的抵减比例,从而有效减轻其增值税负担。
3. 生产销售先进工业母机主机等相关产品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受15%的加计抵减比例,计算依据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与集成电路企业的比例一致。若企业同时属于先进制造业及其他相关行业,可自主选择适用5%或15%的加计抵减比例。
二、增值税加计抵减的会计处理
• 贷记其他收益科目:在会计处理中,贷记“其他收益科目”是指在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时,将加计抵减的金额计入“其他收益”科目。具体来说,当企业实际缴纳增值税时,按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未缴增值税”等科目,按实际纳税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而加计抵减的金额则贷记“其他收益”科目。这意味着加计抵减的金额会减少当期的应纳税额,并体现在“其他收益”科目中。
【案例】2025年6月,某先进制造业企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一般计税项目取得收入1015.39万元,销项税额132万元。购买小汽车一部价款100万元,取得机动车销售进项税额13万元;购买办公用房一栋,价款10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进项税额90万元;购买办公用品支付1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进项税额1.3万元;符合条件的旅客陆路运输客票金额3.433333万元,可抵扣进项税额0.1万元;支付物业费1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进项税额0.6万元;上期留抵税额10万元,此外无其他涉税事项。
• 案例背景与加计抵减政策:2025年6月,某先进制造企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按5%比例计算,一般计税项目收入为1015.39万元,销项税额132万元。
• 进项税额构成及计算:当期可抵扣进项包括购车(13万元)、购房(90万元)、办公用品等(2万元)及上期留抵税额(10万元),合计115万元,抵减前应纳税额为17万元。
• 加计抵减金额及实际应纳税额: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的5%计算,加计抵减额为5.25万元,抵减后实际应纳税额为11.75万元。
• 会计处理流程:收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进项税额分别核算固定资产和管理费用,加计抵减部分记入减免税款和其他收益,月末结转未缴增值税。
• 注意事项与后续操作:旅客运输发票进项按公式计算,若进项抵减有余额,建议先记载于台账,次月缴纳时完成账务处理。
三、 增值税留抵退税的政策运用
• 增值税留抵退税是指当企业的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可以将这部分差额进行退税或结转至下期继续抵扣的政策。这一政策在增值税立法后得到了明确的规定,并且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 核心要点与适用条件
1. 一般企业适用的留抵退税政策:
(1) 增量留抵税额:自2019年4月起,连续6个月(按季纳税为连续2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0,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等于50万元。
(2) 纳税信用等级:必须达到A级或B级。
(3) 合规性要求:申请留抵退税前36个月内没有发生骗取退税、虚开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等相关政策。
2. 特定行业适用的留抵退税政策:
(1) 取消50万元门槛,不再需要满足连续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50万元的条件,改为全额退还增量及存量留抵税额。
(2) 存量留抵税额基本退出,因存量可能已退完,后期主要针对增量留抵税额进行操作。 其他条件保持不变,如信用等级和合规性要求仍与一般企业一致。
(3) 退税比例调整为100%,针对增量和存量留抵税额,实现全额退还而非之前的60%。
(4) 政策适用特定行业:针对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13个特定行业,这些行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需超过总收入的50%以上。
3. 先进制造业企业的留抵退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