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财务信息系统与数字化
- 财务共享中心
- 数字化应用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请问这种情况下是否要交个人所得税?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15-09-06 22:17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其中,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的,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二)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
(三)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的;
(四)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收入的;
这儿是个开发式排除概念;没有税法或者其他文件对此进行限定或者举例、列举等。也就是说,属于“经营活动”,且不在“增值税法第三条至第五条”,即为此条款情形。但“经营活动”本身,税法并无定义。工作之中,可以就具体案例提问;亦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了解。
一、如果确实隐瞒了收入,那就应当补提收入以及税款。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结合实际隐瞒情况而定)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如果没有隐瞒收入,但是确实需要补税(比如关联交易价格真实但明显偏低)。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三、如果没有隐瞒收入,并且确实按照市场价交易,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复议。
滞纳金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需要缴纳,按照实际租用土地面积,乘以适用税额计算。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承租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9号)规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承租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由直接从集体经济组织承租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