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财务信息系统与数字化
- 财务共享中心
- 数字化应用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固定资产是可以抵扣增值税的,而不动产不能抵扣,对吗?不动产里面,连在房屋一起的机器设备能抵扣吗?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15-09-22 13:57
财税[2009]113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的“不动产”属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以及“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条款的进一步解释。
财税[2009]113号解释建筑物和构筑物,并明确具体范围为“《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
中代码前两位为‘02’‘03’”,同时又专门界定“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也就是该文件认定符合上述条件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因为属于建筑物或构筑物,所以属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因而不能抵扣进项税。
老师,我们是一般纳税人,租办公区收到对方开具的房租专用发票,请问进项税能否抵扣?2016年5月对方才能开具专票
可以。只要这个公司确实派出专家,以本公司名义、主体,给另一个公司提供了与票面记载相符的服务。也就是说,发票开具做到业务真实、三流一致即可。
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
商务咨询合同不在上述征税范围之内,因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有真实业务就不属于虚开,但按发票管理办法,需要在确认经营收入时点开票,提前开票其实也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如果开票了就需要提前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