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和公安部、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在北京联合召开会议,共同部署打击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对“假企业”虚开发票和“假出口”骗取退税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打击和震慑,严厉打击没有实际经营业务只为虚开发票的“假企业”,严厉打击没有实际出口只为骗取退税的“假出口”。
对于涉及发票的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明确,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会计在日常工作中主要会有以下三个问题:
1、不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不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不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这些都属于虚开发票的行为,不要认为虚开发票不会被发现,现在大数据平台下的三方信息来源,可以还原你历史经营活动,从而证明你发票的真实性。节税必须建立在合理合法的基础之上;会计人员不要刻意地去节税而去偷税。
2、企业进项严重不足,需要缴纳增值税,老板为了少缴点税,就去买进项发票抵扣,或者是给员工发放奖金及绩效工资不交或者少交个人所得税,公司虚开发票,以冲抵公司员工发放的绩效奖金入账。这些都是虚空发票的行为,如果被税务稽查,不光要补交税款,而且还有滞纳金,情况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
3、金税三期,最严比对申报后,如果没有真实业务,不要再找发票抵扣了,现在增值税实行比对申报,一定会比对出来的。发票的轨迹目前已经成为大数据比对和监控的重要案源,企业万万不要拿着发票来做文章,虚开虚抵发票已经成为企业不可触碰的红线,企业只有真实地取得进项、并同样真实地开具销项,才能保证企业不被税务稽查,安全长久地经营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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