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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产品销售过程中经常要支付中间介绍人佣金,请问是否允许?如何入账?能否税前扣除?
来源:郝老师说会计
时间:2021-03-01 10:48

摘要:我公司在产品销售过程中经常要支付中间介绍人佣金,请问是否允许?如何入账?能否税前扣除?

疑问

 

我公司在产品销售过程中经常要支付中间介绍人佣金,请问是否允许?如何入账?能否税前扣除?

 

答复一

 

从你的描述来看,你公司是为了产品销售而依法支付给中间人的佣金,这属于销售费用-佣金。

 

账务处理:

借:销售费用-佣金   2万元

贷:银行存款   2万元

 

答复二

 

1、《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七条对此明确:佣金,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给予为其提供服务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间人的劳务报酬。

 

2、佣金是商业活动中中间人所得的劳务报酬,接受佣金的只能是中间人,而不是交易双方,也不是交易双方的代理人、经办人;

 

3、再就是经营者支付佣金必须以明示的方式,支付和接受佣金的,都必须如实入账。

 

4、因此佣金是合法的,佣金包括:

 

① 代办费;

② 介绍费;

③ 居间费;

④ 推荐费;

⑤ 经纪服务费。

 

5、好处费、回扣、商业贿赂支出等是不合法的。

 

参考: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我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答复三

 

(一)支付自然人佣金需要取得自然人代开的佣金发票。

 

(二)支付佣金的税前扣除比例:按照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只是保险企业佣金比例按照18%允许扣除。

 

(三)支付佣金的证据链包括:

 

1. 销售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2. 关于佣金的协议或者合同(若是在销售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约定了,则无需单独提供);

3. 银行付款证明(支付境内个人的可提供现金收据等);

4. 关于佣金付款结算进度的说明;

5. 佣金收取方开具的佣金合法单据比如佣金发票等;

6. 佣金收取方资格证明或者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明及资格证书等;

7. 佣金计算分配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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