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公司老板,中囯籍,除在境内有薪金外,还在香港有薪金,现在在中国境内进行个税所得税汇算清缴:汇算是境内+香港的总收入吗?如果在香港有交税可以抵扣吗?这方面查看什么文件?
回答: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这个文件先去仔细看几遍。
你老板是中国籍,但他属于中国大陆的税收居民吗?如果属于中国大陆的税收居民,则全球所得需要合并向税务局纳税申报,境外已经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抵扣。
问题:
您好!请问企业取得自然人到税务局代开的发票,哪种情况下不需要企业为自然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谢谢!
回答:
除了工资以外的综合所得,都需要支付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只有经营所得部分,按照税法规定不涉及代扣代缴义务。
其他分类所得,也需要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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