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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车费作为福利费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15-09-09 19:18
班车费各地处理不同。原则上,因办公地点偏远,缺乏公共交通工具而向员工提供班车的,属于公司正常办公费用,计入福利费或租赁费用都可以。对于无法搭乘公司班车的员工,按照实际出勤天数,发放的合理交通补助,实务中通常可以进入福利费。
您说的情况,收据即可,无需也无法开具发票,因为质量扣款,对方收到钱并没有产生增值税应税交易。(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对方只是质量扣款,没有销售上述任何一项给你)
质量扣款,可以依据双方签订的协议或条款,给你方开具收据,你公司可以凭收据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私车公用,这边没有具体的方案,我理解需要签订私车公用协议,约定相关成本费用事项,成本费用与车辆使用相关费用可以税前扣除,与车辆所有权相关费用不能税前扣除,另外各项费用需要取得公司抬头的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