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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或者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委托代征,委托方开过来的发票如何入账的会计问题
您好!我个人觉得,因为此业务是按简易计税,因此,没必要做“借:应交税费—进项税10000*0.03=300 贷:代销商品款—厂家 300”这一科目,可以在将货款返给委托方时,计:借:代销商品款 10300 贷:银行存款 9100 其他业务收入 1200/1.0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 1200/1.06*0.06
如果改造房屋乃是自有,则应于改造完成并入固定资产(房屋),一并计提折旧。若改造租入房屋,则可单独计入长期待摊费用,于改造完成次月起开始摊销。需要注意一点的是:摊销应当基于改造实际业务,而与付款时间无关。
应当由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购买方做如下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原材料或者生产成本、库存商品、主营业务成本等(视材料后续所处环节而定)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其实,关于税控设备相应会计分录,顺序应当是这样的:
(一)购买时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二)抵减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管理费用
如果您不打算抵减了,第二笔分录不做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