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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 我家是个生产企业 想为其他企业提供生产服务 (实质业务是我家员工为他家生产机械设备)能否在不增加营业范围的情况下开具发票 或者有什么别的方向可以开具发票呢
您好,你家员工个人为其他企业生产设备?与你家企业无关?如果是的话,应由员工以个人名义纳税并申请代开发票。不能由你家企业为该员工开具发票,否则属于虚开发票。
如果属于你家企业超范围经营,不属于税务部门业务管辖范围,只要按规定要求开具发票,如实申报纳税即可。如果属于经常性业务,建议到市场管理部门按规定变更经营范围。
这个并没有明确规定,一种观点认为应该计入招待费,另一种观点认为是和审计相关,所以和审计费一起计入审计费用。
个人理解最好提前测算好相关费用,把这部分费用包含在审计费中更合适一些。
1.如果有真实租赁业务,可以注册个体户开具租赁发票。
2.可以签订私车公用协议,将车租给公司,涉及增值税1%及附加,个税税率20%(租金低于4000可以扣除800,超过4000扣20%,按扣除后金额计税)
首先明确一下,是您公司请设计公司设计了标商(商标还是标商?标商具体是什么),然后所有权归属于您公司,但这个费用是商品运营商来支付吗?如果是这样,应该属于别人替你承担您公司应该承担的费用,但你并没有给运营商提供增值税应税项目,这个您无法开具发票的。不知我的表述是否正确,如果没有理解您的意思,麻烦再详细说明一下业务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