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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社发[2017]17号规定,
二、关于列入缴费基数的项目
(一)计时工资,包括:
l.对已完成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即基本工资部分。
2.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
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4.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技能工资及岗位(职务)工资。
5.职工个人按规定比例缴纳的杜会保险、职工受处分期间的工资、浮动升级的工资等。
(二)计件工资,包括... ... ...
以上各类工资不论是否在福利费或其他项目中核算,都列入缴费基数,包括聘用、留用的离退休人员的劳动报酬(离退休人员个人不再缴费),以及外籍(出具杜会保险双边互免证明书的除外)及港澳台方人员劳动报酬以及聘用其他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
因此,依据上述政策规定,单位支付退休人员在原单位陆续工作的劳动报酬,离退休人员个人不再缴费,但需要列入工资总额单位缴纳统筹部分社保。
是的,必须先税务,后工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相关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您说的这些事项都可以作为招待费列支。
您好,
特别感谢您的反馈,我们这边排查后发现题目答案上传有误,今天会改正。
再次感谢您的督促和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