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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每月给客户提供相同的服务,客户要求我们每季度初提前将本季度的发票开出,这种情况下纳税义务时间该如何去判定?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19-04-30 15:41
您好,一旦开票就发生纳税义务,只有在没有开票的情况下才需要根据收款销售条件来判定纳税义务。
发票开具应当与事实相符。既然平台优惠了,应当按照“优惠之后金额”开具发票;若已按原价开票,则应红冲之。
是的,需要按照“餐饮服务”、依6%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相关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称应税交易),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增值税。
第十条 增值税税率:(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规定外,税率为百分之六。
这是对应“您公司代扣代缴”的另一种方式。既然这样写,则此人个人所得税与您公司无关。个人自行去税务大厅去申报交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