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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劳务 派遣服务开票问题,就是课件中小规模纳税人含税收入105万,其中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为94.5万。请问这种情况改纳税人应该怎么开具发票给客户?
您好,代开差额专票,税额五千,金额104.5。或自开全额普票。
目前没有明确的政策对于转售怎么开票的规定。
结合之前铁路代收铁路基金时,运输代理企业处理时,有的税局认为,运输代理企业为非铁路企业,不具备开不征税发票的资质,财政部文件只能由铁路运输企业开具不征税发票。所以这部分铁建基金给下游开具只能是9%货物运输发票,税额还是得由代理企业自己承担(实务中也有通过加价的方式把这部分的税费转嫁给客户的情形)。个别税局认可下面的做法:对于代收基金部分,非铁路企业不得自行开票,在合同 / 结算单中单独列明,附铁路部门开具的 62407 不征税发票复印件,作为客户入账凭证。
这个问题,现在还有争议,需要跟税务主管部门多沟通,以免出现涉税风险问题。
一、既然“是不合规发票”,增值税也不能抵扣。
二、此属于对员工之索赔(具体原因并不重要),我理解是冲减“索赔”对应之费用(即:所得税费用)。
借:银行存款
贷:所得税费用
但可能另被理解作为“营业外收入”(则此款项仍须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谨慎起见,可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一下。
先讲两个原则:
一、合伙企业“穿透原则”,即合伙企业盈利,立即视为合伙人取得。
二、依照税法计税原则。
基于上述原则:
(一)2025年度,A企业应将“预提100万”调增,作为其合伙人所得;
(二)2026年度,A、B皆不作纳税调整:B确认收入(利得),理所当然;对于A来讲,此类“管理费”属于永久性差异,不能税前扣除。
合伙人之“经营所得”,于次年3月底前汇算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