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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股东A、B、C,(1)A将部分股份转让给B和C;(2)A又将部分股份转让给自然人D;印花税如何缴纳?(其中,缴纳方式是公司缴纳还是股东双方分别缴纳)
您好,印花税是签合同双方都需缴纳的。如果A和B、C、D都签了股权转让合同,那么A、B、C、D都需按所签合同的金额交印花税,没有签合同无需缴。
其中A需就所签的每份合同交印花税,或就合同的总额金额交印花税。B、C、D需就一份合同交印花税,或就相应转让给他们的金额交印花税。
按产权转移书据交,税率万分之五。
如果改造房屋乃是自有,则应于改造完成并入固定资产(房屋),一并计提折旧。若改造租入房屋,则可单独计入长期待摊费用,于改造完成次月起开始摊销。需要注意一点的是:摊销应当基于改造实际业务,而与付款时间无关。
应当由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购买方做如下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原材料或者生产成本、库存商品、主营业务成本等(视材料后续所处环节而定)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其实,关于税控设备相应会计分录,顺序应当是这样的:
(一)购买时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二)抵减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管理费用
如果您不打算抵减了,第二笔分录不做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