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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出具审计报告后,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又补缴了一部分企业所得税,请问补缴的企业所得税可以直接冲减盈余公积吗?如果调整上年度未分配利润就与审计报告不一致了,请问老师该怎么做?依据
不应冲减盈余公积,而应计入未分配利润。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据此,您可以调整审计报告及年度报告,或者以后直接调整当年资产负债表年初数和利润表上年数。
如果改造房屋乃是自有,则应于改造完成并入固定资产(房屋),一并计提折旧。若改造租入房屋,则可单独计入长期待摊费用,于改造完成次月起开始摊销。需要注意一点的是:摊销应当基于改造实际业务,而与付款时间无关。
应当由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购买方做如下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原材料或者生产成本、库存商品、主营业务成本等(视材料后续所处环节而定)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其实,关于税控设备相应会计分录,顺序应当是这样的:
(一)购买时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二)抵减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管理费用
如果您不打算抵减了,第二笔分录不做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