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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提所得税征管力度加强后企业如何应对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15-09-09 19:59
现在是这样,因为现在已经是2015年的4月份了,因为他也有年限,建议企业现在花一点时间,甚至可能也可以一块儿参与协助,即说把之前重大的一些对外支付的费用,哪怕已经付掉费用,是不是做一些简单的梳理?看看类似的测试,是否有可能存在重大的风险?哪怕税务局没有发现,至少在整体的集团的报表上面,是否有可能建议集团做相应的准备?先提起来。这样的情况,可能跨国公司,若准备做好了,哪怕未来税务局发现了,对整个集团的财务冲击也不会大。即内部可能先自己去做一个这样的六项测试,自己先测一测,把往年的这些大额的支付,先把他调出来看一下,在内部先按照六项测试能不能通过。
您好,
您提的这个问题比较适合转让定价的可比非受控价格法,使用该方法需要综合评估交付标准,交付时间和其他已经存在的,向第三方提供的服务的相似性。
在这个前提下,以服务提供方的市场价格为准 是比较合适的。
关键在于“境内”、“境外”判定。
一、线下培训,既然“线下培训老师和学员都去了香港据点的关联公司”,则培训活动不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二、关于线上培训,由于“学员在各中国据点的办公室”,则个人认为,这不能算是“完全发生于境外”,因而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一下。
从上面描述来看,这属于“设计服务”。但是,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设计服务是否属于完全在境外发生。因为现行税法是2007年开始实施的,而当时网络不甚发达,可能没有直接考虑这种网络传输方式,因此这个事情可能有些不同理解。谨慎起见,您最好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为妥。(个人以为,这不能算是完全发生于境外,应当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