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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关于京人社就发【2015】186号,企业收到了政府发放的稳岗津贴,并将此费用用于员工培训。此项稳岗津贴是否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该如何做会计处理,谢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二条 本准则中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企业收到了政府发放的稳岗津贴属于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按政府补助准则处理。
收到社保局划拨的稳岗补贴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稳岗补贴
2、发生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时:
借:管理费用-缴纳社会保险费
贷:银行存款
同时
借:递延收益-稳岗补贴
贷:其他收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第九条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销售方为个人,属于小额零星经营业务(起征点500),不超过500元可以以个人开具的收据作为购买方税前扣除凭证。
第二任老板是什么意思,是股东变了?发生股权转让了?如果股权转让,公司账簿还是延续的,账面核算的事项不需要调整。
A公司
借:长期股权投资 20万
贷:银行存款 20万
B公司
借:银行存款 20万
贷:实收资本 10万
资本公积 1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