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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工资薪金收入为0的相关风险问题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也就是说,您只要提供合法凭证,能够证明上述费用属于公司公务必要支出,无论经手人是否在本公司领取工资,皆可依法税前扣除。
二、个人所得税要求全员全额申报。所谓“全员”,即全体任职或者受雇人员。如上所述,公司并未雇佣员工,则可常理推定股东任职于公司。因此,无论是否发放工资,皆应如实申报。作为股东,只要股东自行决议,不领取工资并非不合理。但要据实记账、申报;实际领取工资而不申报当然不行。
三、社保方面,因为存在缴费下限规定,所以不领取工资也应依法缴纳的。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
体检费,健康险需要看是属于福利性质还是经营相关,如果福利性质计入福利支出,按工资14%限额扣除,如果和经营相关可以全额扣除。
独生子女补助属于职工福利支出,计入福利费限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