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淀粉乳结存的进项税转出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15-09-22 13:56
如果贵司是新办企业或者生产的淀粉糖是当年新产品,首年公司参照所属行业或者生产结构相近的其他试点纳税人确定农产品单耗数量或者农产品耗用率。次年,贵司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定当期的农产品单耗数量或者农产品耗用率,并据此计算确定当年允许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同时对上一年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调整。核定的进项税额超过实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其差额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核定的进项税额低于实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其差额部分应按现行增值税的有关规定将进项税额做转出处理。
两种方式其实都可以:
一是商贸公司给个体户开票,您再给商贸公司开票;这样商贸公司就是一收一支,不能按照“代收代付”处理了。
二是您直接给个体户开票,这样商贸公司可以按照“代收代付”处理。当然,这个情况修订一下合同,明确这个事情也好。
个税:居间费属于劳务报酬,应该按劳务报酬预扣预缴个税,税率为40%,您说的按1-1.5%预扣,大概率是某些地区给予核定征收政策,这个您得再确认一下,但如果判断为劳务报酬未来需要做个税汇算清缴的。
增值税:1%税率没错,附加税没有免征政策,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半。
发票开具,应当据实;而不应根据客户要求开具。如果发货是泵,就必须开泵,不能开轴承;反之亦然。否则涉嫌票实不符;严格来讲,也算是虚开发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