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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我公司租赁另一家公司运输车辆,请问我公司租赁车辆发生的哪些费用可以合理支出,只有协议没有发票可以吗?税法咋要求的?会计准则是怎么要求的?谢谢!
最主要就是租金,然后就是与租赁相关的税费,比如印花税(财产租赁合同)。如果约定车辆费用由承租方负担,那么车辆费用(比如加油、过路)也是必要费用。
会计准则要求据实进行账务处理即可;另有会计法等规定需要取得真实、合法原始凭证。
税法方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建议最好退还重新打款,因为目前不再强制要求验资,所以能证明是投资款打入的,就是一个转账存款凭证,所以最好重新写好备注"投资款"。
当然如果确实无法重新退回再打入,股东互相之间认可属于投资款,也没有太大问题。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