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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假如5月一张原材料发票金额1000元,进项税额130元,因为公司每月想交点增值税,可以在5月只把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
也就是说,对于上述发票来讲,选择何时认证、何时抵扣,乃是公司自己的权利,税务机关不会干涉;至于何时作为成本费用,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即可,与进项税额抵扣无关。
另外,使用“待抵扣税额”这个栏目并不准确(当然其实也无所谓),应当直接挂于“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若尚未认证)或者“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栏目。
这个不属于会议费列支范围,属于招待费性质,应该计入招待费核算。
高新技术企业评定及后续管理指标里面没有对利润指标的要求,所以不影响您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的享受。
违约金需要缴纳增值税,属于价外费用,和您的主要增值税纳税业务适用相同的税目和税率。
费用91万,不是执行的情况下才确认增值税的,是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时间就要确认收入缴纳增值税的,也即是之前应该已经确认了收入并缴纳了增值税,起诉只是在收回欠款,而纳税义务之前已经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