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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的会费是否属于经营服务性收入?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八、自2016年5月1日起,社会团体收取的会费,免征增值税。本通知下发前已征的增值税,可抵减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办理退税。
社会团体,是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或登记并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非营利法人。会费,是指社会团体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许可的范围内,依照社团章程的规定,收取的个人会员、单位会员和团体会员的会费。
社会团体开展经营服务性活动取得的其他收入,一律照章缴纳增值税。
关于您问的“经营活动”判断,其实不难。打个比方:交了会费,就可以做飞机,那就是经营活动;交了会费,只是会员,做飞机还得另行买票,那就免征增值税。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