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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公寓楼出租,购置了部分后勤物品,为该出租合同的成本支出,而不是本公司员工使用,请问进项税可以抵扣吗?
毫无疑问,可以依法抵扣(之所以说“依法”二字,不是扯皮,是怕您误会;此处可以抵扣是符合其必要条件,但非充分条件。我是说这事不影响抵扣了,但您还得符合其他条件;比如您得是一般纳税人,得采取一般计税方法,得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合规的,等等)。
另外,即使员工使用,只要因为工作、公务,而非福利、消费性质,也非不得抵扣。(当然,也得“依法”。)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
体检费,健康险需要看是属于福利性质还是经营相关,如果福利性质计入福利支出,按工资14%限额扣除,如果和经营相关可以全额扣除。
独生子女补助属于职工福利支出,计入福利费限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