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请教老师,我公司接到一个项目,提供设备并安装的服务
非常抱歉,您比上一次提问增加了一些内容,但关键因素并未改变,所以我的结论也只能和上次一样。“销售方要您开预收款30%的发票才能申请货款”这是违反税法的;您得先有这样一个意识。否则您会跳入一个误区,认为这件事情没法解决了。我另举一个极端的例子帮您理解一下:“销售方要您明天喝一斤高度白酒后驾车闯红灯来,才能申请货款”,您是不是也要照办呢?同样是违法;只是后者您接受这个违法而不会照办,前者您没有接受而已。
发票开具时点有二: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二)《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做好增值税发票使用宣传辅导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第二章第一节:四、纳税人应在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时开具发票。
显然,如果只是预收账款,则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而预收款通常并不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法定特殊情形除外,比如租赁服务)。因此,对于上述情形房地产业和建筑业来讲,则不应对此预收款开具发票。
注:不可错误理解“先开具发票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解读(发布时间:2016-06-06),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由于增值税实行凭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办法,购买方在取得销售方开具的专用发票后,即使尚未向提供方支付相关款项,仍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凭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如果再以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作为销售方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就会造成增值税的征收与抵扣相脱节,即:销售方尚未申报纳税,购买方已经提前抵扣了税款。此外,为使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与开具专用发票的征税原则保持一致。本条规定:如果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时先开发票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开具发票的当天。需要注意的是,以开具发票的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前提,是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增值税暂行条例明确: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关键在于销售了这些东西,而不仅仅是收了钱)。
再补充一点,不知道您是不是想用这个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九、(十一)增加6“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用于纳税人收取款项但未发生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情形。 “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设60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60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603“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我们分别来看一下:
(一)预付卡,即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简称“单用途卡”),是指发卡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行的,仅限于在本企业、本企业所属集团或者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兑付货物或者服务的预付凭证。似乎您不属于这个情况。
(二)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这儿显然是指房地产公司向业主售房时所开(其实现实中也用不大到,基本都是交房一块开了)。您也不属于吧。
(三)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既然现在才收款,估计也不是这个情况吧。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
体检费,健康险需要看是属于福利性质还是经营相关,如果福利性质计入福利支出,按工资14%限额扣除,如果和经营相关可以全额扣除。
独生子女补助属于职工福利支出,计入福利费限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