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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投资企业所得税缴纳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15-11-10 13:38
1. 对于投资合伙有限公司(专门做投资的),被投企业发生盈利或亏损不会影响到投资合伙有限公司的损益报表,对吗?
答:合伙企业就是合伙企业,有限公司就是有限公司,没有合伙有限公司这种形式的。不会影响。
2. 如果一家投资合伙有限公司,共投了5家公司 2000万元:2家亏损严重,投出资金1000万元已全部亏完,其中一家已停产,没有人了,另一家只是有一、二个人在维持不会有新业务;另卖出一家公司的股份,与原投资成本之间的差额有300万元,钱已收到投资合伙有限公司账上。
问:在投资合伙有限公司账上如何体现亏损700万,合伙人不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投资额的70%可用于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什么意思?
答:投出去1000,其中700万抵减应纳税所得额。
问:在多家企业之间有盈利/亏损,如何如何进行配比,缴税的? 是统算还是个别算?
答:投资亏损企业没有注销,投资亏损不存在配比问题。按收到的分红或者转让所得扣除成本费用后交税。
问:个人LP合伙人和企业GP合伙人分别怎么缴税?(缴多少,什么时候交?)
答:税法不看LP还是GP,只区分法人合伙人和自然人合伙人。前者交企业所得税。后者交个人所得税。
超经营范围并不影响开具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答复: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国家有明令禁止销售的外,即使超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也应当据实开具发票。
关键在于是否确实提供了安装调试服务。(当然,若持续发生该项经营活动,仍须依法办理相关注册登记。)
目前无需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
(三)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
需要注意的是,202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增值税法并无上述规定,如此则需要依照基本规定(销售服务需要缴纳增值税)执行。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可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一下。
需要,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转让地上建筑物也需要缴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