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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以住宅房(多套)抵工程款,建筑公司又以低价进行转售,这样的业务应该怎样账务处理,少交税,谢谢您
抵顶房屋作为建筑工程款,如果是办理销售手续,需要先将房产确认到建筑公司明细,然后再从建筑公司销售出去,这样从契税的角度是需要建筑公司缴纳一次契税,最终购买者再缴纳一次契税。而且建筑公司如果出售只能以二手房方式再次出售。
建议:地产公司直接与建筑公司找来的购房者签订售房合同,取得售楼款专用于支付建筑公司工程款,这样就避免了一道契税。如果抵顶价款高于最终销售价格,需要建筑公司给予购房者一定金额的补偿。
我没有想到更合适的办法了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
体检费,健康险需要看是属于福利性质还是经营相关,如果福利性质计入福利支出,按工资14%限额扣除,如果和经营相关可以全额扣除。
独生子女补助属于职工福利支出,计入福利费限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