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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公司购入的软件,按无形资产进行摊销,这块会计及税法要求的年限现在规定是多久?
如果购入软件所有权,在会计处理上应该通过无形资产科目核算,企业取得外购财务软件时应合理判断其使用寿命,一般可以根据 合同 约定使用年限进行摊销;
如果购入软件使用权,正常来讲不属于无形资产,应该通过待摊费用或者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但日常工作中很多企业还是计入无形资产科目核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 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财政部 国家 税务 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规定:“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
建议最好退还重新打款,因为目前不再强制要求验资,所以能证明是投资款打入的,就是一个转账存款凭证,所以最好重新写好备注"投资款"。
当然如果确实无法重新退回再打入,股东互相之间认可属于投资款,也没有太大问题。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