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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问答与已答问题同题,详见:https://www.bolue.cn/question/toquestion/39362
你说的没错,按2018年42号公告如果货物属于机器设备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并且分别核算的,可以按照兼营计税,而且安装还可以简易计税!但适用范围仅限机器设备的销售并安装业务,而且也要在合同约定,会计核算都能体现甲供的模式!你之前问题是问建筑企业销售中央空调并安装是否可以都按9%纳税,仅根据这个提问,适用36号文件回答是没有问题的,42号公告只是特殊情况下不按照主业确认纳税,并不是推翻了36号文件的规定!仅是特定情况的适用!
这个不属于会议费列支范围,属于招待费性质,应该计入招待费核算。
高新技术企业评定及后续管理指标里面没有对利润指标的要求,所以不影响您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的享受。
违约金需要缴纳增值税,属于价外费用,和您的主要增值税纳税业务适用相同的税目和税率。
费用91万,不是执行的情况下才确认增值税的,是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时间就要确认收入缴纳增值税的,也即是之前应该已经确认了收入并缴纳了增值税,起诉只是在收回欠款,而纳税义务之前已经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