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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的非法临建,是否属于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二十条 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我不知道您所说“非法”到了何种程度?是马上就要被拆除了?还是只是“无证”?您可根据上述定义,结合执法部门要求,自行判定一下。
当然,有一点或者需要提醒您一下,有时候,想以“非法”反而获取“税收利益”(比如无证房屋,想要不缴纳房产税),显然难以得到税务机关认同。
如果认为虚列成本,你只有发票,没有出入库记录,不容易证明业务真实性。
以补贴性质和工资一起发放,也属于工资薪酬性质收入,需要缴纳个税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资产的定义,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如上所述,只是模糊描述“公司投入”,况且该手机乃是“员工用佣金自行购买”,不宜认定属于公司资产;反过来讲,如果手机是公司的,难道购买手机的“佣金”也是公司的?照这么说,那员工没有赚到佣金呀。(比如说,员工在公司上了一个月班,领了10000元工资,用这10000元买了个手机,然后公司说这个手机是公司的,那不是员工没有领工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