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财务信息系统与数字化
- 财务共享中心
- 数字化应用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您好,图片的文字看不太清楚,把问题写在问题描述里,以便解答。
您好,改变后不违背相关财税规定。您公司在永旺商场销售货物,商场可以退换货,并在对账后开具发票,应该属于委托代销中的支付手续费方式(按收入的百分比支付给商场费用)或视同买断方式中的符有退换货条件方式。根据准则规定,应当在商场售出商品并与您公司对账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税法上与会计规定基本一致,《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所以,无论是7月还是8月销售,在没有和商场对账并收到代销清单的情况下,都是在发出商品核算,您公司只有在对账后才确认收入。
可以。
事实上,您公司开具发票,适用什么税率,在于您公司自身纳税人类型、货物类型,与供应方无关。对于一般设备而言,一般纳税人原本就是适用13%税率。
国补是针对个人的,如果公司购买不能享受,如果你以个人名义享受国补无法取得公司抬头发票,可以凭购买小票等凭证入账,但未来计提折旧无法税前扣除的。
发票开具范围,乃是实际发生的经营活动,即应税销售行为。也就是说,销售方卖了什么,就开什么票。
如上所述,您因合同取消而给对方钱,这里面没有卖任何东西,因此不属于发票开具范围,不应开具发票。(至于所说运费之类,那只是要钱的理由,并没有给您提供运输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