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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企业可售面积里自持部分参与土增税清算吗?自持部分办产权证交土增税吗?自持部分在企业分立后转固定资产就能不交土增税了是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也就是说,如果房地产没有转让,则不属于土地增值税征收范围。而“国税发〔2006〕187号”文件也明确,如果产权未发生转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在税款清算时不列收入,不扣除相应的成本和费用。
对外转让,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第九条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销售方为个人,属于小额零星经营业务(起征点500),不超过500元可以以个人开具的收据作为购买方税前扣除凭证。
第二任老板是什么意思,是股东变了?发生股权转让了?如果股权转让,公司账簿还是延续的,账面核算的事项不需要调整。
A公司
借:长期股权投资 20万
贷:银行存款 20万
B公司
借:银行存款 20万
贷:实收资本 10万
资本公积 1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