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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需要在程序上签临工协议吗?还有这笔人工费涉及到个税,是按工资薪金还是按劳务报酬?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三、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支出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既然“直接打到个人账户”,作为工资薪金较为合适。至于“协议”,最好还是签订,以便明确权利责任。
可以。
事实上,您公司开具发票,适用什么税率,在于您公司自身纳税人类型、货物类型,与供应方无关。对于一般设备而言,一般纳税人原本就是适用13%税率。
国补是针对个人的,如果公司购买不能享受,如果你以个人名义享受国补无法取得公司抬头发票,可以凭购买小票等凭证入账,但未来计提折旧无法税前扣除的。
发票开具范围,乃是实际发生的经营活动,即应税销售行为。也就是说,销售方卖了什么,就开什么票。
如上所述,您因合同取消而给对方钱,这里面没有卖任何东西,因此不属于发票开具范围,不应开具发票。(至于所说运费之类,那只是要钱的理由,并没有给您提供运输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