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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土地使用税?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1-11-02 10:29
您好,问题是不是问,房地产取得土地开发期间,是否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如果是房地产取得土地,开发后销售给政府用于公立学校,则房地产开发期间持有土地,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如果是以公立学校的名义取得土地,然后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建,则此种情况下,属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情形,可以免税。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第六条 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其他和教育有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