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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企业是否可以控制每次申请出口退税的金额,近而避免缴纳免抵税额产生的附加税
我举数字来为您解释吧。
比如内销业务应纳增值税100万元,出口应退税额120万元。这样应纳、应退,为了简便结算,只退20万元。您如果申请退税60万元,那就实际缴纳40万元。这只是结算冲抵而已。但是,无论申请多少退税,“内销业务应纳增值税100万元”都是要作为附加税费计征依据。
首先,您必须理解一点,原理与实际操作,过程不一样,实质一样。
一、内销 销项100万、进项80万,应纳20万元;
二、外销 销项0(免税)、进项10万,应退10万。
这样实际结算,交10万就行。但计算附加时,是分开看的,计算依据是20万。
我知道(我学习时,也用了好久才明白),免抵退的计算公式,是混合了内销外销,但数据、结果是一样的。您需要的是,把二者能够结合起来,看明白。这确实很难,书上也不会给结合,只能自己慢慢套数字来理解。
答复:
1.第一种业务,劳务发生在境外,不需要扣缴预提所得税,需要扣缴增值税,不涉及附加。第二种业务,不涉及预提所得税和增值税。
2.以人民币作为本位币的主体发生外币交易,应当设置外币账,确认购付汇中涉及的汇兑损益。
3.如果是足额购汇预付,应当在发生当期确认汇兑损益,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4.可以。在计算印花税时,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 年第 22 号)第三条第五款规定:“应税凭证金额为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的,应当按照凭证书立当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人民币确定计税依据。”
您好,
跨境人民币贸易结算2011年开始就可以了,见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明确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问题的通知 (pbc.gov.cn)
www.pbc.gov.cn/redianzhuanti/118742/118666/119015/119756/2853192/index.html
具体操作流程请咨询您的银行。
操作指引:监管方式为“货样广告品”(3010),核实企业出口的样品是否为出口但未计外销销售收入的样品、展品,若为出口但未计外销销售收入的样品、展品,则适用免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