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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什么时候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条款废止]
财税[2013]103号
2.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个人缴纳年金再本人工资40%以内部分,可以税前扣除,不需缴纳个税。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领取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符合103号文件规定的,不并入综合所得,全额单独计算应纳税款。
如果是退休领取年金,可选择按月、按季或按年领取年金。如果是按月领取,适用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每月1300元,税率为3%。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
体检费,健康险需要看是属于福利性质还是经营相关,如果福利性质计入福利支出,按工资14%限额扣除,如果和经营相关可以全额扣除。
独生子女补助属于职工福利支出,计入福利费限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