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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统一开展技能大赛,发票开具及涉税问题
一、开具发票内容,应当与实际服务项目相符。况且,“服务费”是个极为笼统的表述,肯定不能这样来写。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相关定义,文化体育服务,包括文化服务和体育服务。
(1)文化服务,是指为满足社会公众文化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种服务。包括:文艺创作、文艺表演、文化比赛,图书馆的图书和资料借阅,档案馆的档案管理,文物及非物质遗产保护,组织举办宗教活动、科技活动、文化活动,提供游览场所。
(2)体育服务,是指组织举办体育比赛、体育表演、体育活动,以及提供体育训练、体育指导、体育管理的业务活动。
若不属于上述项目,您也可以参考《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据实开具。
二、关联企业收取、支付费用,应当符合独立公允原则,符合依法进行纳税调整。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
体检费,健康险需要看是属于福利性质还是经营相关,如果福利性质计入福利支出,按工资14%限额扣除,如果和经营相关可以全额扣除。
独生子女补助属于职工福利支出,计入福利费限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