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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企业设立在上海自贸区,进口货物是否免关税。
在综合保税区试点企业进口自用设备(包括机器设备、基建物资和办公用品)及符合条件的货物,暂免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海关总署关于在综合保税区推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9号)三、试点企业自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之日起,适用下列税收政策:
(一)试点企业进口自用设备(包括机器设备、基建物资和办公用品)时,暂免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以下简称进口税收)。
上述暂免进口税收按照该进口自用设备海关监管年限平均分摊到各个年度,每年年终对本年暂免的进口税收按照当年内外销比例进行划分,对外销比例部分执行试点企业所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税收政策,对内销比例部分比照执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以下简称区外)税收政策补征税款。
(二)除进口自用设备外,购买的下列货物适用保税政策:
1.从境外购买并进入试点区域的货物;
2.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试点区域除外)或海关保税监管场所购买并进入试点区域的保税货物;
3.从试点区域内非试点企业购买的保税货物;
4.从试点区域内其他试点企业购买的未经加工的保税货物。
一、上海自贸区注册公司的优势:
1、金融改革创新:
人民币自由兑换及利率市场化。
2、企业注册登记:
实施备案制一门式受理逐步走向商事登记。
3、税收优惠:
注册在试验区内的企业或个人股东,因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等资产重组行为而产生的资产评估增值部分,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缴纳所得税。
4、费用收取:
正常收取规费
5、返税政策:
正常纳税
6、管理措施:
(宽进)非禁即入,各类企业主体均可进入,内外资一致且同等国民待遇
7、注册资本金:
无限制,实施认缴制度
8、负面清单制度:
事前审批权弱化
9、金融服务
银行、保险与融资租赁实施开放,市场化运作,允许外商独资及中外合资,民营企业允许涉足金融服务领域
10、航运服务:
远洋运输允许中外合资,允许设立外商独资的国际船舶管理企业
11、商贸服务:
增值电信服务及游戏机、游艺机销售及服务对外资开放
12、专业服务:
允许:律师服务(中外合作);资信调查(外商独资);旅行社(中外合资除台湾);人才中介服务(中外合资,外行不超过70%股权,港澳人才服务可独资);投资管理(股份制外资);工程设计(取消首次申请资质对投资者的工程设计业绩要求);建筑服务(外商独资,可承揽中外合建项目)
13、文化服务:
允许:演出经纪(外商独资);娱乐场所(外商独资)
14、社会服务:
允许:教育培训(中外合作);医疗服务(外商独资)二、上海自贸区注册公司的劣势
二、上海自贸区注册公司的劣势
1、金融改革创新:
金融体系还不完善,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
2、企业注册登记:
若企业处于非正常状态(如:虚拟注册地址费用未交)将被列入黑名单,并全国范围公示。
3、税收优惠:
4、各类税收征收率与区外一样,且无任何地方财政扶持奖励,无论是现代服务业还是科技型企业落户无任何补贴及优惠
5、费用收取:
无实际场地需缴纳2万元租赁费/年的注册地租赁费。
6、返税政策:
与自贸区外的园区注册不同,自贸区内注册的企业无法享受高额返税优惠。
7、管理措施:
(严管)年度自行申报,企业责任自负,监管部门会有追溯权。
8、注册资本金:
企业仍需按照章程中认缴资本金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9、负面清单制度:
事中、事后监管强化。
10、金融服务:
区内业务领域,不能跨(实验区)从事业务,资金量不足的民营企业无法竞争生存,这是“大人游戏”。
11、航运服务:
规则、范围都太大了,不是中小企业可以玩的。
12、商贸服务:
只要是增值税发票都要在自贸区内代开,且收取手续费(1%~1.5%)。
13、专业服务:
只要是纳入营改增范围的服务项目,发票仍需要在自贸区内代开,且收取手续费(1%~1.5%),就目前看来,对经营范围前置审批放开了,但是跨区经营需要设立分支,且在实验区外,仍需按照区外政策执行。
答复:
1.第一种业务,劳务发生在境外,不需要扣缴预提所得税,需要扣缴增值税,不涉及附加。第二种业务,不涉及预提所得税和增值税。
2.以人民币作为本位币的主体发生外币交易,应当设置外币账,确认购付汇中涉及的汇兑损益。
3.如果是足额购汇预付,应当在发生当期确认汇兑损益,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4.可以。在计算印花税时,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 年第 22 号)第三条第五款规定:“应税凭证金额为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的,应当按照凭证书立当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人民币确定计税依据。”
您好,
跨境人民币贸易结算2011年开始就可以了,见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明确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问题的通知 (pbc.gov.cn)
www.pbc.gov.cn/redianzhuanti/118742/118666/119015/119756/2853192/index.html
具体操作流程请咨询您的银行。
操作指引:监管方式为“货样广告品”(3010),核实企业出口的样品是否为出口但未计外销销售收入的样品、展品,若为出口但未计外销销售收入的样品、展品,则适用免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