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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预付采购款
不可以的,因为您约定的明确是叫违约金,违约金委托方来讲不属于增值税纳税范围,只需要开具收据给你方就可以的。你方可以根据违约条款和收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1.那对方开具的收据只会涉及企业所得税对吗?回答:是的,不涉及增值税
2.如果合同中不是写违约金(写补偿或其他),我司按资金占用费名义支付对方费用,是否合规呢?回答:我认为如果没有明确对支付款项性质的约定,不好按利息或资金占用费来开具发票的,这个不是推断的,是按实际支付款项性质决定的,明确约定算作利息和占用费才可以。
这个不属于会议费列支范围,属于招待费性质,应该计入招待费核算。
高新技术企业评定及后续管理指标里面没有对利润指标的要求,所以不影响您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的享受。
违约金需要缴纳增值税,属于价外费用,和您的主要增值税纳税业务适用相同的税目和税率。
费用91万,不是执行的情况下才确认增值税的,是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时间就要确认收入缴纳增值税的,也即是之前应该已经确认了收入并缴纳了增值税,起诉只是在收回欠款,而纳税义务之前已经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