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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预付采购款
不可以的,因为您约定的明确是叫违约金,违约金委托方来讲不属于增值税纳税范围,只需要开具收据给你方就可以的。你方可以根据违约条款和收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1.那对方开具的收据只会涉及企业所得税对吗?回答:是的,不涉及增值税
2.如果合同中不是写违约金(写补偿或其他),我司按资金占用费名义支付对方费用,是否合规呢?回答:我认为如果没有明确对支付款项性质的约定,不好按利息或资金占用费来开具发票的,这个不是推断的,是按实际支付款项性质决定的,明确约定算作利息和占用费才可以。
维护和维修属于俩种不同增值税应税项目,应该单独核算,维护类属于现代服务税率6%,维修属于劳务,更换配件属于货物,劳务货物税率均为13%,建议分开约定分开核算,否则会从高对所有业务纳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十条规定,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和噪声的分贝数,按照下列方法和顺序计算:
(一)纳税人安装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和监测规范的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照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计算;
(二)纳税人未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照监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的监测数据计算;
(三)因排放污染物种类多等原因不具备监测条件的,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计算;
(四)不能按照本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方法计算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抽样测算的方法核定计算。
确实,正如“财税2018年117号”文件规定,“纳税人采用委托监测方式,在规定监测时限内当月无监测数据的,可以沿用最近一次的监测数据计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但不得跨季度沿用监测数据。”对此,或者至少每季度出具监测数据,或者依法采取上述其他方式计算。
个人理解,完全的生肉,才属于农产品。上述“半熟”,并非初级农产品,应当适用13%增值税税率。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