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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您描述的情形,目前没有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二、关于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
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可以。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贷:应付账款
借:成本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三流一致,是指货物(服务)流、资金流、发票流;四流则再加上合同流。
回到这个问题,关键在于事实。如果货物或者服务,乃是向对方公司销售,发票理应开给对方公司;至于付款,若他人获得对方公司授权,代对方公司支付,并不违反三流一致,因为乃是“代对方公司支付”。当然,建议留存一下相关授权代付协议之类文书。
可以。关键在于确实属于公司本身发生的费用,有发票、资金流水、合同协议、结算单据等作为证据支撑。比如您公司去修车,修车师傅直接来财务结算,那不就是“非本公司人员”(修车师傅)在本公司报销费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