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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质量赔款开票
一、从所得税角度讲,比如原本10万,要扣1万,给人9万。要么直接确认9万成本;要么确认10万成本、1万营业外收入,净损益影响还是-9万。结果一样的。
二、如上所述,“发现有质量问题,需要扣减部分款”,显然就是销售折让。若已全额开票,可以红冲之。
既然尚未开具,其实可以直接按照9万开具。至于为何有“开10、折1”的说法,原因之一就是全额已开,只好冲1;另一原因,则是源于计划经济时代,原价不能任意更改,因而10万、-1万分别反映。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可以。
事实上,您公司开具发票,适用什么税率,在于您公司自身纳税人类型、货物类型,与供应方无关。对于一般设备而言,一般纳税人原本就是适用13%税率。
国补是针对个人的,如果公司购买不能享受,如果你以个人名义享受国补无法取得公司抬头发票,可以凭购买小票等凭证入账,但未来计提折旧无法税前扣除的。
发票开具范围,乃是实际发生的经营活动,即应税销售行为。也就是说,销售方卖了什么,就开什么票。
如上所述,您因合同取消而给对方钱,这里面没有卖任何东西,因此不属于发票开具范围,不应开具发票。(至于所说运费之类,那只是要钱的理由,并没有给您提供运输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