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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通过地方人民政府向贫困地区捐赠一批货物,想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需要什么票据?
企业所得税中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
参考文件:《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企业发生的符合所得税前扣除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应提供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印制并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公益性捐赠票据,方可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参考文件:
1.《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 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第十一条;
2.《财政部关于印发《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财综【 2010 】112 号)。
你除了需要满足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进行捐赠外,还需要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印制并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公益性捐赠票据,方可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