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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转资并投入使用的不超500万原值的资产可以享受一次提足折旧优惠吗?
可以。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相关口径,所称购进,包括以货币形式购进或自行建造,其中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购进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而“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转固定资产”,本为会计准则和所得税法所规定。
也就是说,自行建造(房屋建筑物之外)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而结转固定资产,可以享受上述优惠。但是,从时间点上,“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竣工结算时间确认。”
一、关于“单项工程”还是“整体工程”,取决于您将来如何结转“固定资产”。就是说,如果您按照“单项工程”结转“固定资产”,那就按照“单项工程”来算,否则就按照“整体工程”来算。
二、关于优惠享受时点,正如上面文件,“按竣工结算时间确认”,也就是说,何时“竣工结息”,何时享受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