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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加计扣除时,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具体包括哪些?
一、税法上并没有对于上述“CRO、SMO费用”是否属于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加计扣除)作出明确。事实上,不止此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即使其他项目,比如“工资薪金”,此政策也未给出定义及范围,则对于某项支出,对照其他规定执行即可。
关于此“CRO、SMO费用”,只要确因税法所称“研发活动”(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而发生,且属“企业在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现场试验过程中发生且与开展该项活动有关”,则可归入该项目并予以申报加计扣除。
二、税法并未要求“CRO、SMO费用”相关合同必须在科技部门备案。
是的。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
体检费,健康险需要看是属于福利性质还是经营相关,如果福利性质计入福利支出,按工资14%限额扣除,如果和经营相关可以全额扣除。
独生子女补助属于职工福利支出,计入福利费限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