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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固定资产开了13%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申报问题?
事实上,会计上的“收入”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并非“收入”(况且,固定资产清理收益是结转“资产处置损益”科目的)。
而增值税申报表上,从来没有“收入”这个概念;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乃是“销售额”。从您给出数据来看,此处填写“销售额 30973.45”即可。
一、三者存在差异,这很正常。再举个例子吧:预收租金,会计上、企业所得税皆为“预收款”,增值税则发生纳税义务而构成“销售额”。
二、可能会有预警,如实反映事实即可。
建议最好退还重新打款,因为目前不再强制要求验资,所以能证明是投资款打入的,就是一个转账存款凭证,所以最好重新写好备注"投资款"。
当然如果确实无法重新退回再打入,股东互相之间认可属于投资款,也没有太大问题。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