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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总额
正如您所表述,要求提供数据的单位不同,其口径大概也各有不同。大致原则上,应交数、已交数理当一致(难道还能应交不交);至于个人所得税,属于个人纳税义务,不应包含在内;教育费附加并非税收,如果统计“税收总额”,也不应当包含。当然,最后还是应当按照填表要求、口径填写。
建议最好退还重新打款,因为目前不再强制要求验资,所以能证明是投资款打入的,就是一个转账存款凭证,所以最好重新写好备注"投资款"。
当然如果确实无法重新退回再打入,股东互相之间认可属于投资款,也没有太大问题。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