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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额转其他流动资产的处理
一、如果后面取得了普通发票,而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将该部分转入相应成本费用科目即可(就是1000并在一起,944是在什么科目,这56也转到那个科目)。
二、如果普通发票也不能取得,账务处理是一样的;但是,企业所得税就不能税前扣除了(当然,整个1000都不行)。
建议最好退还重新打款,因为目前不再强制要求验资,所以能证明是投资款打入的,就是一个转账存款凭证,所以最好重新写好备注"投资款"。
当然如果确实无法重新退回再打入,股东互相之间认可属于投资款,也没有太大问题。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