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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品牌使用费如何做到分期开票(已预收一年款),分期开票合同可以约定吗?具体需要如何约定呢?
我不太明白您所说“如何可以做到分期开票,具体要怎么操作”是什么意思?显然,您似乎不是说不会在开票系统中进行开票操作,再说这也与“分期”无关啊。其实,这个情况分期开票实属正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
显然,既然“约定一年期品牌使用费”,则为“时段”履约,分期确认收入理所当然,自然可以分期开票。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
体检费,健康险需要看是属于福利性质还是经营相关,如果福利性质计入福利支出,按工资14%限额扣除,如果和经营相关可以全额扣除。
独生子女补助属于职工福利支出,计入福利费限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