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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没更新,这样的发票能收吗?个体工商户纳税人呢?未按新规开具的发票是合规发票吗,如果收到需要退票吗?现在还没升级的开出的发票能抵扣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因此应填写正确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也应要求其开具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目前仍未升级完成的开具的带有简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仍可以抵扣。
加油卡充值发票可以记入当期费用。根据现行税收政策,在加油站充值后开具的是卷帘发票,内容是预付卡充值,以后在实际加油后不允许再开发票。因此,专家建议贵公司在充值时不开具增值税发票,只开具收据,按期(月)根据实际加油的数量开具具有商品品名、单位和数量的增值税发票。
60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目前未有明文对预收款发票备注栏填写有强制要求
按适用税率或征收率征税,并可在二手车销售市场代开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供对方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