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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制造业增值税进项可以加计抵扣5% ,但是年末是不是应该把本年进项税转出的金额扣除出来,不计入计算呢
我明白您的意思了。首先,您必须得明白,可进行加计抵扣的基数,是“可抵扣进项税额”。也就是说,如果不得抵扣(进项转出),是从一开始就不能作加计抵减的;而不是您所说的,年末再扣除出来——是一开始就不能算这部分。
相关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
体检费,健康险需要看是属于福利性质还是经营相关,如果福利性质计入福利支出,按工资14%限额扣除,如果和经营相关可以全额扣除。
独生子女补助属于职工福利支出,计入福利费限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