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财务信息系统与数字化
- 财务共享中心
- 数字化应用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请问,企业安置残疾人工资发放为现金支付,残联备案能通过吗?残疾人保障金能享受优惠吗
Kitty Benedict
提问于 2025-09-25 10:53
这个本身并不禁止。但是,需要真实,经得起检查;不能以现金作为弄虚作假的方式。(现在上街买菜,花几块钱,也几乎不用现金了,如果说给人现金发工资,让人怀疑非常正常。)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目前尚无官方文件显示2026年后将“收紧”或“新增到岗核查”条款。相反,近年来政策导向是:鼓励灵活就业、居家就业、远程就业(尤其后疫情时代);
推广“互联网+辅助性就业”“按项目计酬”“弹性工时”等模式;各地残联/税务部门更注重“实质重于形式”的审核原则。
例:
北京市残联2023年发布指引:明确“对通过互联网平台提供服务、在家办公、非全日制、弹性工时的残疾人,只要形成实际用工关系并有支付记录,可计入安置人数”;
广东省税务局2024年稽查口径:强调“重点核查社保、合同、工资三要素,不机械要求考勤记录”。
所以只要真实聘用,并没有强调一定到岗工作,可以弹性,可以利用互联网工作,属实的话留存备查证明资料,一旦有分歧,提供证明。
从您描述的情况看,“个人备案的光伏项目”,那体现为“个人”从事经营,则您公司不能因此“享受三免三减半政策”。个人理解,仅供参考;谨慎起见,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一下。
这儿没有特殊解读,字面理解即可:就是向所有人(全员)、支付所有款项(全额),皆应全部、如实履行代扣代缴申报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