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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资产进项抵扣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6-02-03 15:19
昨天晚上仔细研究了这个文件。此处“单项资产”乃是采取会计标准。(文件中多处提及“会计制度”——当然,这个会计制度不是狭义《企业会计制度》这个文件,而是广义的“会计制度”。)
比如说,您花600万买了两辆车,每辆300万,则不需要作为“长期资产”,单项300万;但如果花600万买了一辆车,人为进行拆分(比如大驾80万、发动机300万、轮胎120万、系统100万之类),那可不行了。
从“我们单位销售产品给一个平台,然后平台再销售给终端客户”表述来看,这是两道销售环节。而您只需要就实际收取平台款项,给平台开具发票即可。比如说,你们卖给平台100元的货物,就开100元发票给平台;如果再返给平台1元,你们就再开“-1元”发票(即红字发票)给他们。平台不能给你们开服务费发票。
发票应当如实,否则不能入账。
什么叫如实呢?比如您上面所说,“发票是她和其他人一起买的”,那就应当分别来开,如果全部金额开给她,那就与事实不符,这个发票就不能用。既然您提及“合规、合理、合法”,那最好还是重开。
你是问A能否给C开票吧?
不能,因为A并未向C提供任何增值税应税交易,所以收到款项不缴纳增值税,自然无法开票。